5 月 29 日,廣東一女子網購價值 49800 元的翡翠手鐲,因不滿意選擇退貨。然而,順豐上門取件后竟將手鐲弄丟。在協商理賠時,因快件未保價,順豐提出按基礎運費 7.5 元的 9 倍賠償,即 67.5 元,這一方案遭當事人拒絕,相關話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榜首。
涉事網點負責人回應稱,目前已成立專門理賠小組,正積極處理該事件。
行業現象:快遞保價服務與未保價賠償規則
當前,各大快遞公司普遍提供 “保價” 服務,用戶下單前需勾選《快遞協議》,其中對保價及賠償規則有明確規定。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未保價物品,不同公司的最高賠付標準差異明顯,有 3 倍運費、7 倍運費、9 倍運費等不同檔位。
法律視角:未保價并非只能按公司規則賠償
業內人士指出,未保價快件丟損時,不能簡單依照快遞公司單方面制定的規則進行賠償,而應依據民事法律相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這意味著,即便物品未保價,當事人仍依法享有索賠權利。
消費提醒:貴重物品寄送需注意兩點
一是盡量進行足額保價,為物品安全增添保障;二是注意留存關鍵證據,包括物品寄送時的照片(能清晰反映物品樣子和狀態)、購物發票等可證明物品價值的消費憑證,以便在發生糾紛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事件再次引發公眾對快遞行業保價機制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關注,也為消費者在寄送貴重物品時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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