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票據和結算憑證是銀行、單位和個人憑以記載帳務的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務和明確經濟責任的一種書面證書。因此,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必須做到標準化、規范化,要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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