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這個人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是指這個人的信息是否真實,是不是偽造的等等。
第二,查這個人的犯罪記錄。如果查出這個人有犯罪記錄的話是不可以錄用的。
第三,查這個人的工作經歷。查一查這個人以前是干什么的,為什么要在原來的地方辭職來到一個新的工作地點。
第四,查一查這個人的數據庫。現在的網絡十分的方便,數據庫是指查一下這個人原來的一些負面新聞。
以上就是入職調查的內容,所以我們在寫入職報告的時候不能寫假的東西,現在的網絡發達,利用互聯網就可以調查出來,如果就應為寫了個假學歷丟掉一個工作的話也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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