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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的規則:對于進行年報時候,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出現虧損、扭轉為盈或者凈利潤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漲50%的情況,應該在本年度結束后的1月31日進行業績預告。沒有上面的三種情況,可以不進行年報的預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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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上市公司應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業績預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業績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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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中期和第三季度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業績預告:1、凈利潤為負值。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實現扭虧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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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業績預告是強制性披露的,所有上市公司都需要嚴格按照規定披露業績報告,上市公司應當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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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業績預告是強制性披露的,上市公司應當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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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漲跌幅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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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沒有ST股票,沒有ST過程,是直接退市的,所以創業板股票的風險高些,對于有違法行為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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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公司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月31日之前的,應當最晚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報預約披露時間在3-4月份的創業板公司,應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