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關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間內,接受雇用人的指揮與安排,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勞務并依約給付報酬的權利義務關系。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之間,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保護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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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傭關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的區別是:
1.?主體適用不同,勞動關系的主體雙方僅能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雇傭關系對主體雙方無特殊規定,但雇員一方只能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人身隸屬性不同,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雇傭關系的雙方則不存在隸屬關系,是平等的兩個主體。
3.?解決爭議程序的區別,勞動關系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調整,勞動爭議適用仲裁前置程序。而雇傭關系受民法調整,適用民事爭議處理程序。
4.?勞動者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的區別,《工傷保險條例》適用于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進行賠付的。《工傷保險條例》不適用于雇傭關系。
5.?支付報酬的方式不同,勞動關系以工資的方式定期支付報酬;雇傭關系多為一次性地即時清結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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