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萊頓弗羅斯特效應,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萊頓弗羅斯特效應是指液體不會潤濕炙熱的表面,而僅僅在其上形成一個蒸氣層的現象,由萊頓弗羅斯特在1756年發現。
這就意味著如果有液體,就會有自然沸騰的溫度。例如水,在標準大氣壓下,100攝氏度沸騰。如果液體接觸到一個超過沸點的物體。例如,當水接觸到400-500度時,它被稱為遠遠超過沸點的高溫物質。
一些液體劇烈沸騰,但很快這種沸騰就被抑制了。沸騰的液體變成氣體,形成一層液體蒸汽層,液體與高溫物質分離,具有良好的隔熱效果。剩下的液體不能迅速沸騰。所以遇到溫度非常高的物體,反而沸騰的速度沒有接觸稍微低一點溫度的物體速度快。
萊頓弗羅斯特效應持續的時間非常短,這種效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礙熱傳導,但無法阻礙熱輻射。如果溫度超過液體的萊頓霜點過高,那么強烈的輻射熱會使萊頓弗羅斯特效應失效。
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手濕了,觸摸炭火和短時間返回鐵水是可以的,但如果你觸摸溫度高達5500攝氏度的太陽熱表面,你的手只會瞬間變成一縷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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