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實施方式分類,保險可分為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
強制保險:是由國家(政府)通過法律或行政手段強制實施的一種保險。
強制保險的保險關系雖然也是產生于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合同行為,但合同的訂立受制于國家或政府的法律規定。強制保險的實施方式有兩種選擇:—是保險標的與保險人均由法律限定;二是保險標的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選擇保險人,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自愿保險:是在自愿原則下,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通過訂立保險合同而建立的保險關系。
自愿保險的保險關系,是當事人之間自由決定、彼此合意后所建立的合同關系。投保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投保、向誰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選擇保險金額、保障范圍、保障程度和保險期限等;保險人也可以根據情況自愿決定是否承保、怎樣承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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