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券商的交易系統在交易日晚上(22:00~24:00)之間對數據初始化,當日未成交的所有委托均會清零,清零以后即自動失效了,委托的資金會自動返回投資者的賬戶,如果投資者需要繼續委托可以在第二天再次進行掛單才可以交易。
委托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托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托,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代理買賣的經紀人即為充當股票買賣雙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托買賣股票的具體方式有:
當面委托:當面委托是客戶到證券商的營業所,當面辦理委托手續,提出委托買賣有價證券的要求。這是一種傳統的委托方式,具有穩定可靠的特點,中小額投資者通常采用這種方式。
電話委托:是客戶使用電話等電訊手段,通知證券商的營業所,由營業員按電話內容填制委托書,據以辦理委托業務。這種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點,大數額的投資者通常采用這種方式。
電報或信件委托:電報委托可以迅速明確地向證券公司發出指示,但電報內容往往過于簡單,可能產生理解上的錯誤。信件委托,可以詳細指示買賣內容,并可作必要說明,但這樣做較費時間,等信件到達證券公司時,股票價格可能已發生變化,會貽誤有利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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