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交強險沒有取消,保險標志也必須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應該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而且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現在也正在建設中,還沒有全國實行,因此有車一族的交強險標志還是要貼的。
電子保單是在2018年公安部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的一個條例,提出建立完善電子保單制度。如果這個制度被推出,之后在車上粘貼的這個標志就不用再粘貼了。但是在這個電子保單還沒有正式實施之前,在開車上路的時候,還要把保險標志貼在玻璃的右上角,以免開車上路之后遇到麻煩。
另外不管電子保單制度是否實施,仍然需要每年辦理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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