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在工作報告乃至兩會當中都能聽到“大病保險”這個詞。其實大病保險就相當于社保養老保險的補充,它是建立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之上的。
當城鄉居民發生大病的時候,就可以通過大病保險來對高額的醫療費用給予一定的報銷。也就是說參保人員可在基本醫保報銷后,再對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進行二次報銷,這樣也就能有效地避免因病致貧的情況。
而至于大病保險范圍,它并不是指參保人員患上某種特定的疾病,就可以獲得保障,而是指當個人因為自付費用超過一定的額度時,因為可能導致家庭因病致貧,所以就會把這個病歸為“大病”,并對高額的醫療費用給予一定的報銷。
所以很多城市的大病保險都沒有規定具體的病種,而是按照個人醫療花費金額來界定的,一般是以超過當地人均收入來判定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