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協議為計算機網絡中進行數據交換而建立的規則、標準或約定的集合。
例如,網絡中一個微機用戶和一個大型主機的操作員進行通信,由于這兩個數據終端所用字符集不同,因此操作員所輸入的命令彼此不認識。為了能進行通信,規定每個終端都要將各自字符集中的字符先變換為標準字符集的字符后,才進入網絡傳送,到達目的終端之后,再變換為該終端字符集的字符。當然,對于不相容終端,除了需變換字符集字符外還需轉換其他特性,如顯示格式、行長、行數、屏幕滾動方式等也需作相應的變換。
網絡協議指的是計算機網絡中互相通信的對等實體之間交換信息時所必須遵守的規則的集合。
對等實體通常是指計算機網絡體系結構中處于相同層次的信息單元。一般系統網絡協議包括五個部分:通信環境,傳輸服務,詞匯表,信息的編碼格式,時序、規則和過程。1969年美國國防部建立最早的網絡――阿帕計算機網絡時,發布了一組計算機通信協議的軍用標準,它包括了五個協議,習慣上以其中的TCP和IP兩個協議作為這組協議的通稱。
TCP/IP是因特網的正式網絡協議,是一組在許多獨立主機系統之間提供互聯功能的協議,規范因特網上所有計算機互聯時的傳輸、解釋、執行、互操作,解決計算機系統的互聯、互通、操作性,是被公認的網絡通信協議的國際工業標準。TCP/IP是分組交換協議,信息被分成多個分組在網上傳輸,到達接收方后再把這些分組重新組合成原來的信息。除TCP/IP外,常用的網絡協議還有PPP、SLI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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