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資是有風險的,一般情況下,投資于房地產、證券市場的信托項目風險比較高一點,但預期收益也相對較高;而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或投資于能源、電力、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政府支持項目的信托項目比較穩定,風險性較低但預期收益相對較低。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托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托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銀行推出的信托投資產品主要有三類:
1、貸款類信托投資產品。該類產品將募集資金投資于某一公司的信托貸款。適合于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
2、權益類信托投資產品。該類產品將募集資金用于購買某一公司的應收債權。
3、股權類信托投資產品。此類產品將募集資金投資于某一公司的股權,收益來源于股權轉讓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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