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開展了2019年一季度定向中期借貸便利(TMLF)操作。操作對象為符合相關條件并提出申請的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大型城市商業銀行。操作金額根據有關金融機構2018年四季度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貸款增量并結合其需求確定為2575億元。操作期限為一年,到期可根據金融機構需求續做兩次,實際使用期限可達到三年。操作利率為3.15%,比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優惠15個基點。
TMLF與MLF的主要區別有:
1,期限不同,MLF是三個月至一年期,TMLF是一年期,可續作兩次,最長三年期;
2,利率不同,目前一年期MLF利率是3.3%,最長三年期的TMLF利率低15BP,為3.15%;
3,操作對象不同,MLF的操作對象更廣泛,更具有普適性,主要目的是補充基礎貨幣,TMLF的操作更看重金融機構對增加小微企業民營企業貸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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