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保,指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或所從事的職業為保險公司核保標準所不能接受的承保者。
在人壽保險方面,基于投保對象之缺陷或危險程度偏高,且預見不易恢復正常狀況者,因超出預定死亡率甚遠,而無法以任何條件予以承保,則須對其投保申請予以拒絕。對此不適于訂立保險契約者,即稱為拒保體。
拒保之標準隨保險是否僅承保強體,或強弱體兼保而異;廣義之拒保對象包括再檢體,狹義之拒保對象則指具有嚴重危險,并長期或永久無恢復希望之非保險體而言。
首先,被拒保是因為本次投保的風險超過了保險公司接受的范圍,保險公司會告知拒保的原因。如果說不就以后,該風險發生了變化,降低到保險公司承受的范圍,就可以再次投保。
其次,在特定情況,某種類型的保險被拒,改投其他險種是有可能承保的。
最后,投保人被拒保后,應該找保險公司具體核實情況,如果出現評估錯誤,可以再進行核實。
注意:如果被拒保的原因幾年以后,風險仍未降低,那再次投保還是很容易被拒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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