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內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流程:用戶就醫登記和備案;辦理轉院證明;準備報銷材料;回當地報銷。
就醫登記和備案,不管是否是異地就醫,如果想進行醫療保險報銷,在就醫時都必須出示自己的醫療保險卡或醫療證,辦理就醫登記。參保人如是住院就醫,還需持醫療保險卡或醫療證,在醫院指定的醫療保險窗口辦理登記手續,并交相應的住院保證金。并在住院后的一個周內,撥打自己醫療保險所在地的報案電話,或將所住醫院的入住證明及相關診斷資料傳真至當地醫療保險中心,進行異地就醫備案。
辦理轉院證明,異地就醫時,還需參保人或其家人攜帶參保人醫療保險證件及相關診斷結果,到本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由醫院醫療保險辦理公室開具的轉院證明。異地就醫如果回到當地報銷一般比在當地就醫少報銷10%左右;若是沒有本地醫院開具的轉院證明,則醫療保險報銷會少報20%左右。
準備報銷材料,在異地就醫的參保人,要想報銷醫療保險費,需在出院時還需準備報銷材料,包括參保人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醫???、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并加蓋公章(如非企業參保,則無需單位開具的異地就醫證明),異地就醫醫院出具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醫療費用發票、處方復印件、診斷證明、主治醫生開具的病歷、出院小結等。
回當地報銷,參保人或經辦人準備好報銷手續后,可持報銷材料回到當地社保中心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的報銷材料后,應在當日對參保人員的報銷材料進行審核和醫療費用核算。參保人可選擇兩種報銷方式,一是現金支付,即參保人可直接憑工作人員打印的結算單和本人身份證到財務窗口領取現金報銷款;二是單位裝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可將參保人需報銷的醫療保險費用直接劃撥至參保人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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