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的六大原則是什么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品牌命名的六大原則
原則一:簡潔易懂
品牌名字只有易讀易記,才能高效地發揮它的識別功能和傳播功能。品牌命名時如果能做到簡潔易懂,那么對名稱的記憶與傳播都是比較有利的,畢竟現在是一個快節奏的時代,這樣簡潔的名字更符合人們的接受習慣。如 紅豆、上好佳、娃哈哈、爽歪歪等,都是很簡潔易懂的,因此也方便傳播,大家都耳熟能詳。
原則二:個性獨特
消費者在購物時,最討厭的就是重復,這不僅包括產品的重復,還涉及品牌名字的重復。如果大街小巷的品牌店面都是一個名字,那估計消費者進了一家店之后,就不再想去第二家了。所以,給品牌取名字一定要個性獨特。當你的名字與其它名字都不同時,即便是產品大同小異,那也會吸引更多的顧客。
原則三:貼合實際
貼合實際一方面是要求品牌命名要符合客觀實際,不能過分的夸大自己產品的功能和效果,以免給人造成不可信賴的感覺。更為重要的是,貼合實際是要讓名字符合產品的特點,從產品的特點、功能、形態等屬性來命名,讓消費者從它的名字一眼就看出產品的類型與作用。如五糧液、雪碧、佳潔仕等品牌名,都很符合產品的相關特點。
原則四:韻味十足
品牌名字除了表面功夫做足了,讓名字易讀易懂、易記易傳之外,還要讓名字的內在也比較突出,也就是說要讓名字有一定的寓意,韻味十足。這種帶有韻味感的名字并不是要故作高深,而是要在保證通俗易懂的情況下,讓名字更有趣味感,能讓人產生一種好的聯想和回味,這樣名字才能在消費者中間形成更持久的影響力。
原則五:廣泛適用
很有品牌取名時會比較隨便,或是說沒有考慮得很長遠,這就很容易導致名字在一些時候適用,而隨著品牌的發展,就逐漸的不適用了。比如有許多品牌用拼音或者帶有中國特色的字取名,隨著品牌發展,走向國際之后,有些品牌名字就不適用了。要新起一個名字,自然很不劃算,許多老客戶會因此流失掉,也需要讓人重新適應。
原則六:合乎法律
合乎法律是指名字能夠得到法律的認可,工商局愿意給名字備案。再好的品牌名字,如果不能注冊,得不到法律保護,那就不能使用。合乎法律的要求也是很多的,比如說不能侵占其它品牌的專利權,不能使用一些法律不許可的字詞,要讓名字能夠在法律上得到保護,這是品牌取名的首要前提。
品牌命名案例介紹
案例一:可口可樂
可口可樂公司剛剛引進我國,被人譯成蝌蚪嚼蠟,銷售量平平無奇。在品牌名稱換成現在人熟知的可可口樂之后,還是一樣的味道,相同的配方,銷售量反而上去了。充分說明一個品牌名字的好壞和生意好壞有很大程度上的有關。
案例二:悟空理財
悟空理財這一理財品牌,有人覺得不好,悟空怎么會理財,他那么寒酸。但企業經營者卻是為了表達悟空很聰明,最聰明的理財方式就是悟空的理財方式,這其實就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解。但好在悟空是非常出名的,所以也讓該品牌自帶良好的宣傳作用。
案例三:金利來
金利來原來取名金獅,對香港人說來便是盡輸的意思,非常不吉利,所以很少有人來光顧。后來, 曾憲梓先生將goldlion分成兩部分,前部分gold譯為金,后部分 lion音譯為利來,取名金利來之后,吉祥如意,立即為品牌帶來了好運。
品牌好名字推薦
ck、茵寶、喬丹、福特、豐田
寶馬、路虎、森馬、德芙、紅豆
阿瑪尼、迪士尼、范思哲、卡地亞
普拉達、萬寶路、美津濃、金利來
優衣庫、達芙妮、雪中飛、七匹狼
曼秀雷敦、尚品國際、可口可樂
路易威登、皮爾卡丹、阿迪達斯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的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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