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是一個面試經典問題~/(ㄒoㄒ)/~~也是 ES5中眾多坑中的一個,在 ES6 中可能會極大避免 this 產生的錯誤,但是為了一些老代碼的維護,最好還是了解一下 this 的指向和 call、apply、bind 三者的區別。
this 的指向
在 ES5 中,其實 this 的指向,始終堅持一個原理: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來,跟著我朗讀三遍: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記住這句話,this 你已經了解一半了。
下面我們來看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例 1:
這個相信大家都知道為什么 log 的是 windowsName,因為根據剛剛的那句話“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我們看最后調用 a 的地方 a();,前面沒有調用的對象那么就是全局對象 window,這就相當于是 window.a();注意,這里我們沒有使用嚴格模式,如果使用嚴格模式的話,全局對象就是 undefined,那么就會報錯 Uncaught TypeError: Cannot read property 'name' of undefined。
再看下這個例子:
例 2:
在這個例子中,函數 fn 是對象 a 調用的,所以打印的值就是 a 中的 name 的值。是不是有一點清晰了呢~
我們做一個小小的改動:
例 3:
這里打印 Cherry 的原因也是因為剛剛那句話“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最后調用它的對象仍然是對象 a。
我們再來看一下這個例子:
例 4:
這里為什么會打印 undefined 呢?這是因為正如剛剛所描述的那樣,調用 fn 的是 a 對象,也就是說 fn 的內部的 this 是對象 a,而對象 a 中并沒有對 name 進行定義,所以 log 的 this.name 的值是 undefined。
這個例子還是說明了: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因為最后調用 fn 的對象是 a,所以就算 a 中沒有 name 這個屬性,也不會繼續向上一個對象尋找 this.name,而是直接輸出 undefined。
再來看一個比較坑的例子:
例 5:
這里你可能會有疑問,為什么不是 Cherry,這是因為雖然將 a 對象的 fn 方法賦值給變量 f 了,但是沒有調用,再接著跟我念這一句話:“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由于剛剛的 f 并沒有調用,所以 fn() 最后仍然是被 window 調用的。所以 this 指向的也就是 window。
由以上五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this 的指向并不是在創建的時候就可以確定的,在 es5 中,永遠是this 永遠指向最后調用它的那個對象。
再來看一個例子:
例 6:
讀到現在了應該能夠理解這是為什么了吧(o?▽?)o。
怎么改變 this 的指向
改變 this 的指向我總結有以下幾種方法:
使用 ES6 的箭頭函數
在函數內部使用 _this = this
使用 apply、call、bind
new 實例化一個對象
例 7:
在不使用箭頭函數的情況下,是會報錯的,因為最后調用 setTimeout 的對象是 window,但是在 window 中并沒有 func1 函數。
我們在改變 this 指向這一節將把這個例子作為 demo 進行改造。
箭頭函數
眾所周知,ES6 的箭頭函數是可以避免 ES5 中使用 this 的坑的。箭頭函數的 this 始終指向函數定義時的 this,而非執行時。,箭頭函數需要記著這句話:“箭頭函數中沒有 this 綁定,必須通過查找作用域鏈來決定其值,如果箭頭函數被非箭頭函數包含,則 this 綁定的是最近一層非箭頭函數的 this,否則,this 為 undefined”。
例 8 :
在函數內部使用 _this = this
如果不使用 ES6,那么這種方式應該是最簡單的不會出錯的方式了,我們是先將調用這個函數的對象保存在變量 _this 中,然后在函數中都使用這個 _this,這樣 _this 就不會改變了。
例 9:
這個例子中,在 func2 中,首先設置 var _this = this;,這里的 this 是調用 func2 的對象 a,為了防止在 func2 中的 setTimeout 被 window 調用而導致的在 setTimeout 中的 this 為 window。我們將 this(指向變量 a) 賦值給一個變量 _this,這樣,在 func2 中我們使用 _this 就是指向對象 a 了。
使用 apply、call、bind
使用 apply、call、bind 函數也是可以改變 this 的指向的,原理稍后再講,我們先來看一下是怎么實現的:
使用 apply
例 10:
使用 call
例 11:
使用 bind
例 12:
apply、call、bind 區別
剛剛我們已經介紹了 apply、call、bind 都是可以改變 this 的指向的,但是這三個函數稍有不同。
在 MDN 中定義 apply 如下;
apply() 方法調用一個函數, 其具有一個指定的this值,以及作為一個數組(或類似數組的對象)提供的參數
語法:
thisArg:在 fun 函數運行時指定的 this 值。需要注意的是,指定的 this 值并不一定是該函數執行時真正的 this 值,如果這個函數處于非嚴格模式下,則指定為 null 或 undefined 時會自動指向全局對象(瀏覽器中就是window對象),同時值為原始值(數字,字符串,布爾值)的 this 會指向該原始值的自動包裝對象。
argsArray:一個數組或者類數組對象,其中的數組元素將作為單獨的參數傳給 fun 函數。如果該參數的值為null 或 undefined,則表示不需要傳入任何參數。從ECMAScript 5 開始可以使用類數組對象。瀏覽器兼容性請參閱本文底部內容。
apply 和 call 的區別
其實 apply 和 call 基本類似,他們的區別只是傳入的參數不同。
call 的語法為:
所以 apply 和 call 的區別是 call 方法接受的是若干個參數列表,而 apply 接收的是一個包含多個參數的數組。
例 13:
例 14:
bind 和 apply、call 區別
我們先來將剛剛的例子使用 bind 試一下
我們會發現并沒有輸出,這是為什么呢,我們來看一下 MDN 上的文檔說明:
bind()方法創建一個新的函數, 當被調用時,將其this關鍵字設置為提供的值,在調用新函數時,在任何提供之前提供一個給定的參數序列。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bind 是創建一個新的函數,我們必須要手動去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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